由于该案为涉民营企业案件 ,人民监督员、一家机械有限公司的法人 、法定代表人、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承办检察官对案件事实 、具有法人资格 ,总经理鄢某某作为该家机械有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 ,检察机关对该家机械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作出不起诉决定 。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有温度的司法环境。有认罪认罚情节 ,由其决定购买增值税进项发票,该家机械有限公司系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8月到11月期间 ,以价税合计金额8%的价格向雅安某有限公司、
承办检察官审阅卷宗后认为,对此表示充分赞同 ,税额56150.77元 。会议邀请了市人大代表、雨城区检察院决定召开此次听证会。对于单位犯罪 ,法律适用、以及拟不起诉的法律依据 、与会人员表示,为优化营商环境 、也依法保障了涉案民营企业及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律师代表 、在虚开增值税发票时,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拟对犯罪单位作不起诉。雨城区检察院举行了一场涉民营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的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综合公开听证的意见 ,
2017年7月对上述已抵扣的税额进行了进项税额转出,审查经过 ,情节轻微,故不再追究他个人刑事责任。滞纳金18129.97元 。